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红蕾)新中国历史上首部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为普及民法典知识,弘扬民法典精神,维护民法典权威,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于6月28日共开展了两场以“学习宣传民法典,让民法精神深入人心”为主题,以“贯彻好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为目的的《民法典》宣传进集市活动。
宣传活动采取以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折页为主,以悬挂条幅、解答咨询为辅的方式进行。宣传材料皆以民法典彩图的形式印制,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呈现民法典基本原则、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的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案例,让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学习、深刻把握、积极运用《民法典》,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和行为方式。
宣传中,普法志愿者以“《民法典》和我有啥关系”为切入点,选取贴近民众生活的话题,重点为过往群众讲解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受到过往群众的高度好评。
此次《民法典》宣传共摆放展板9块,发放宣传折页800余份,解答咨询12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芦柞司法所会继续将《民法典》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通过以点带面,让宣传走得更深、传播更远。(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