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红蕾)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群益,做好村居群众的“贴心人”,使广大群众从“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过程中真正享受到“法治实惠”,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于6月24日组织召开了全镇“一村一法律顾问”座谈会,司法所工作人员、全体法律顾问以及部分村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由司法所所长秦启晗主持,首先由村干部对本村所聘请法律顾问上半年的工作发表看法。村干部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希望法律顾问在村委、村民签订的各种合同的规范性方面加强指导、利用每月10日固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法治培训等建议。
随后,各法律顾问汇报了上半年以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计划,并就当前法律顾问工作如何高效开展、如何提高公众知晓率、如何利用微信平台等问题进行讨论。
最后,秦启晗着重强调法律顾问年度考核要求,并就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律顾问在法治乡村建设和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中的作用。二是提高工作成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现场服务和及时便民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现场法律咨询、举办法治讲座、开展人民调解、代理法律援助,同时围绕解决制约基层法治建设的重难点问题出谋划策。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与村居、乡镇及司法所进行沟通,必要时实行多方联合,切实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