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宝杰)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办法》,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对以上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纪律意识,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6月16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杨庄司法所组织辖区内38名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
在本次学习活动中,杨庄司法所杨所长首先强调了《社区矫正法》的立法意义和立法目的,着重讲解了《社区矫正法》创新及亮点部分,尤其是《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在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督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变化,重点强调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接受、日常管理、考核和奖惩等方面,让社区服刑人员第一次系统性的学习了《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本次的集中学习,不仅仅使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的法律知识学习,也让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系统的学习了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有效的促进了杨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杨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