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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山亭区山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民法典》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学平 胡月明)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山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民法典》。
 
  此次学习活动采取单独学习的方式,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通过微信群介绍了《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与老百姓的关系和主要框架,重点围绕婚姻关系、物权、合同权、继承权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讲解。并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民法典》的系统学习,提醒他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严格用法律约束自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按时提交学习笔记。
 
  此次学习活动,社区矫正人员感触颇多,认为《民法典》广泛确认了个人所享有的各项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保障的宣言书,是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并表示,如今已经是法治社会,全民学法守法已经成为共识,在今后的生活中将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司法所管理,遵纪守法,顺利解矫,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守法公民。(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山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