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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市张庄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民法典》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文学)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5月28日上午,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
 
  学习中,司法所负责同志首先介绍了《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与老百姓的关系和主要框架,重点围绕胎儿权利保护、增设居住权制度、禁止高利放贷、设置离婚冷静期、明确物业对高空抛物负责等亮点进行了讲解。学习结束时,司法所负责同志强调,民法典广泛确认了个人所享有的各项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保障的宣言书,是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民法典》的系统学习,提醒他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严格用法律约束自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争取按期顺利解矫。
 
  此次集中学习,让社区矫正对象对《民法典》有了初步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知识素养,有利于他们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自觉接受监管,顺利回归社会。(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