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 赵杰 刘守新)为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学法、知法、遵纪守法,检验他们对《社区矫正法》基础知识的熟悉度,强化其服刑意识和日常学习自觉性,5月22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组织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社区矫正法》法律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前一周,莒镇司法所组织召开由全镇脱产干部、镇直部门负责人、村支部书记、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的《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月动员大会,之后司法所专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大家在全面熟悉该法法条的基础上采取了闭卷考试形式,限时120分钟,试题类型分为填空题、多选题、简答题三部分,试题内容涉及《社区矫正法》九章六十三条,包括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和职责规定,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教育帮扶、监督管理、解除终止,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特别规定和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法律责任确定等内容。
此次《社区矫正法》知识考试,通过以考促学的方法,在进一步宣传《社区矫正法》的同时,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该法法条的记忆和理解,纠正了短板,补齐了知识漏洞,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整体素质、法律意识,为全面推动莒镇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今后,莒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各类法律知识考试将进入常态化。(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