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学平 胡月明)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山城司法所受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的委托,对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某服刑人员赵某进行假释前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在收到委托调查函后,司法所立即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全面了解监狱提请假释对象的情况。
为全面了解提请假释对象的原现实表现,准确评估其社会危害性,提高调查的真实性、可靠性,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走访被调查人的所在村居,走访其近亲属、村干部、邻居,调查其入狱前表现、社会交往、家庭情况、个性特征、经济状况等,了解其家庭成员接纳态度及村委会对其适用社区矫正的意见。同时,听取其近亲属、村干部和邻居对其判处假释是否可行的建议,了解他们对罪犯的评价和反映。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全面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调查报告,确保调查评估工作规范有序。
对拟假释罪犯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出具评估意见,有利于准确适用假释,更好地与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对接,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管理改造,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山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