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冯连超)2020年4月28日上午,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刘主任带领调查评估小组来到八岔路司法所,对我所辖区内的二名评估对象进行判前社会调查评估。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起诉状和犯罪情况,研究制定了详细的调查程序和内容,并根据《山东省适用非监禁刑判前社会调查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和问询制度。在调查过程中,司法局工作人员分别对犯罪嫌疑人直系亲属和村委会干部进行了摸底谈话,对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一贯表现、有无劣迹前科、犯罪原因和认罪悔罪情况逐一进行调查,尤其在对村委会干部进行调查过程中,详细询问了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表现、性格及环境致其重新犯罪的风险大小等信息,并现场制作了调查笔录和谈话记录。
在此次判前调查中社区矫正办刘主任和犯罪嫌疑人及近亲属、村书记进行谈话,是对他们的摸底谈话,也是对他们进行一次法治谈话。
八岔路司法所认真做好判前调查工作,保证判前调查依法依程序、真实有效进行。(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八岔路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