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胡杰)近日为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打好2020年“扫黑除恶”收官之战,彻底扫除辖区内黑恶势力,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创新工作机制,在防控疫情的同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收官之战。
一是构建宣传联动机制。镇党委根据《沂水县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工作确保打好打赢专项斗争收官之战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力量,形成社会宣传、新闻宣传、网络宣传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精心策划主题,积极跟进报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坚定决心,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典型,适时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战果,震慑犯罪、鼓舞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在全社会营造打击“黑”、“恶”、“霸”、“痞”等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
二是建立线索摸排核查机制。以村(社区)、网格为单位,逐户排查摸底,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以行业领域为单位排查摸底,做到不漏企业、不漏单位、不漏人。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在辖区内部署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摸排,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巡察和信访举报途径,发现和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组织部门指导基层党组织,注重从基层、从群众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信访部门注重在群众来信来访中及时梳理、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于重大线索,及时成立专案组核查,必要时实行挂牌督办、上提一级、暗访核查、异地用警、异地核查等措施,切实做到“线索必核,核必见底”。
三是建立公检法司联动机制。建立研判会商制度。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黑恶势力犯罪分析研判会,统一执法思想,严格依法办案。实行“日动态、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各部门每日要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线索摸排情况、案件侦办情况,为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于重大线索、重大案件,第一时间上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五是建立组织纪检联动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对发现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基层政权的、插手基层事务的,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打击。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相结合。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做到“两个一律”,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六是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线索举报网络平台、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对实名举报的,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消除后顾之忧。(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