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青)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坛山司法所收到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委托函,对辖区内一名被告人杨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进行了判前社会调查评估。
坛山司法所收到委托调查函后,及时与杨某的家人取得联系,核实该被告人确实是我街道辖区内的居民之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成立调查小组,深入走访其家人、邻里,与杨某的妻子、妹妹等近亲属和邻居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详细了解被告人杨某的个人经历、家庭情况、性格特点、社会关系、平时表现、经济状况、再犯罪的可能性、有无悔罪表现等等情况,评估其家庭是否具有管束条件,详细了解邻里对杨某如果被判处缓刑有什么意见,形成调查笔录、评估意见书等书面材料并报区司法局审核,及时发给台儿庄区人民法院,作为法院审判是否适用非监禁刑、宣告缓刑的参考依据,同时也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了基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坛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