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贾海宁 吴立辉)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司法局常家司法所认真组织辖区内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所长带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学习了社区矫正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对电话报到、手机定位以及请销假制度作了进一步强调。要求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章制度,每日随身携带定位手机,保持人机一致,保持24小时开机,未办理请假手续一律不得私自出县;不得参与非法上访活动,遇事及时与司法所沟通联系;严格约束自己,做到不赌博、不酗酒、不酒后驾车,确保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春节。通过此次教育活动,既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纪观念和安全意识,对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觉悟、规范其自身行为起到了正面引导作用,也有效预防了其重新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警示教育结束后,司法所还相继开展了与社区矫正对象谈心谈话和分批次实地入户走访工作,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及生活、工作、学习等情况,确保春节前后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山东高青县司法局常家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