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丁玉奇 梁云国)春节临近,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节日期间的监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漏管、不脱管,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高泽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节前警示教育。
此次警示教育学习再次向社区矫正对象重申了相关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按时向司法所汇报春节期间生活、工作状况,不得参与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扰乱社社区秩序的活动。同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五莲县,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订《春节期间遵纪守法保证书》。
通过本次警示教育,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的意识。 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过一个绿色、和谐、文明的新年。
2019年以来,高泽司法所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严防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严把社区矫正对象“入口关”。社区矫正对象首次报到,严格核实身份信息,规范入矫程序,按规定做好登记,建立矫正小组、办理定位手机、开展入矫宣告。
手机定位+微信定位+电子腕带定位。为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定位手机,24小时开机,人机不分离。遇到重大节假日,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微信实时报送个人位置。对于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实际情况佩戴电子腕带。
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按照一人一卷、一人一盒装订档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谈话笔录、走访记录等材料进行归纳,严格检查,所有档案整齐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档案橱保持整洁卫生。
针对性开展分类管理。根据人身危险评估和阶段矫正效果,评估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危险程度、依据评测结果将社区矫正对象分为宽管、普管、严管三个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
实施个别化矫正。在矫社区矫正对象中存在文盲不会用手机且患有癫痫的特殊情况,司法所实施因人而异的管理方式,增加其到司法所报到的次数,增加训诫谈话次数,免去其需要上交的书面汇报材料。
学习传统文化常态化。坚持每月一学,学习内容包括“二十四孝”、《人是教的好的》、《了凡四训》等,社区矫正对象一边观看视频一边做笔记,在学习中提升道德水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截止目前。高泽司法所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共10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高泽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