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扎实开展“读书明理、励志图强”读书月活动。
“初中没毕业我就辍学了,所以我文化程度不高,平时只知道打工挣钱,在家读书很少。司法所组织的这次读书月活动给了我一个读书学习的机会,不仅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而且能让我静下心来好好读书学习,深刻明白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做人的大道理。”社区矫正对象赵某深有感触。为进一步创新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方式,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治病救人”的新思路,临近2020年春节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读书明理、励志图强”为主题的读书月活动。
在为期一个月的活动中,莒镇司法所长段小龙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性质,心理特点、文化程度和现实需求等情况,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禹城新华书店、糖城广场图书馆、莒镇中学图书室、莒镇社区文化站精心挑选了法律、文学、农业技术、家政服务等几大类书籍,要求每人至少精读一本励志书,至少精选一本专业技术教材,平时采取读、谈、写等方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结合自己工作、家庭和社区矫正期间的收获进行相互交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掌握一门看家本领,励志图强,重塑人生。活动中,莒镇司法所发放法律宣传类书籍58册,借阅其它各类书籍75本,社区矫正对象主动上交读书心得12篇。
读书活动一方面丰富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精神生活,使他们明事理、辨是非,重拾生活信心,另一方面创新丰富了社区矫正学习教育内容和形式,有利于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性。(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