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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大仲村司法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沈言)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4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大仲村司法所组织开展了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展开,活动中,工作人员向来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手册,并讲解了国家宪法日的由来,讲述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学会用法治思维来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活动的开展,获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有效宣传了国家法律、法规,增强了群众的宪法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大仲村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