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贾洪龙 朱子慧)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辖区内的法治建设,山东省莒县司法局寨里河司法所借助乡镇集市的契机联合派出所、食药所、平安志愿者在集市上开展“12.4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积极深入村居向村民讲解《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劳动合同法》等多部与社会保障、民生问题、民工维权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村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结合“五大行动”宣传要求,与群众相互交流、答疑解惑,宣传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的工作当中。
本次宪法宣传活动形成了以寨里河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相关部门人员为协助的法律宣传队伍,法治宣传队伍分工明确、各尽其责,通过普法活动增强村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山东省莒县司法局寨里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