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艳琳)为深入开展特殊人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预防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涉黑涉恶、重新犯罪等情况发生,根据市局、县局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要求,11月22日,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司法局界湖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召开“扫黑除恶”专题教育训诫会。
会上,省厅派驻监狱警察结合监狱管理工作与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向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树立服刑意识、守法意识和感恩意识,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强调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义、目标以及黑恶势力犯罪的分类、特征以及危害,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加强自我管控,远离黑恶势力犯罪;加强案例警示教育,讲解了近期社区服刑人员尹某因违反监管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
会后,界湖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犯罪”承诺书,并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教育谈话,服刑人员纷纷表示今后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界湖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