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飞 英启玉)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公益劳动的惩戒、教育和塑造功能,培养社区服刑人员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11月17日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矿坑司法所组织在矫的36名社区矫正人员在矿坑司法所开展公益劳动。
公益劳动作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的重要形式,每次公益劳动,都是对矫正人员个人态度的一次检验,通过考察矫正人员是否准时到达、劳动态度是否积极,矫正工作人员可以及时了解其心理状态和态度;通过直接对话,可以了解其生活状态,评估脱管和重新犯罪风险。
劳动期间社区矫正人员不怕脏不怕累,认真完成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安排的劳动。此次公益劳动不仅培养了矫正对象的公心意识和服务意识,而且使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对促进他们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悔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起到了很好的鼓舞作用。(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矿坑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