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秦霞 王文慧)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石场司法所顺利调处一起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工伤赔偿案件,一宗极可能激化为少数民族上访的重大事件就此成功化解。
彝族人杨某(化名)在某养鸡场工作,今年10月1日,杨某工作时左手食指、中指不慎被机器所伤。随后,杨某第一次住院医疗费用由养鸡场负责人刘某(化名)支付,但双方就杨某第二次住院费用、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产生纠纷。为了帮杨某讨回公道,杨某的大姐、表弟从南方某省来到五莲,与杨某找到养鸡场负责人家中,双方发生口角,杨某等人并未能达成赔偿合意。11月5日上午,双方找到石场司法所申请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成立了调解小组,向双方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但双方情绪激动,杨某来自南方边远山区,受语言、风俗习惯等因素影响,沟通存在一定困难。调解小组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法”,由石场司法所所长秦霞耐心与杨某及其表弟沟通,由能听懂普通话的杨某表弟转述给杨某,同时由党员老兵调解室的调解员刘汉京、胡乃连向养鸡场负责人刘某继续了解情况。中午时分,双方就数额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及其表弟情绪激动,表示要到养鸡场去要钱,司法所工作人员极力劝说其不要冲动,建议其通过合法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走诉讼程序。
11月5日中午,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通过微信关心询问杨某及其表弟有无休息之处,建议到司法所办公室休息,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让其放下戒备心。果然下午当事人杨某和其表弟语气有所缓和。同时调解小组迅速调整调解对策,强调调解中注意用语,不能提及“外地人”“少数民族”“你们”等敏感词汇。在多番努力下,经过近一天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一次性赔偿杨某医药费、误工费、后期治疗费等费用共计14800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现场转账,一场工伤赔偿纠纷至此得以圆满和解。(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石场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