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宝杰)为了更好的贯彻推进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提高本辖区社区矫正管理水平,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近日,山东沂水县司法局杨庄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10月份集中训诫学习活动。
本次活动邀请到了沂水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的王主任、省司法厅派驻警察尹主任、王主任参加。集中训诫学习活动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司法局矫正办的王主任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尤其是手机定位和请假外出,告诫社区服刑人员一定要保持定位手机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关机,不得人机分离,外出请假一定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外出。第二部分,省司法厅派驻警察尹主任进一步强调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认同以及认罪认罚问题,他强调,社区服刑人员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身份,既不能忘记自己的特殊身份,也不得自暴自弃,丧失自信,要加强学习,尤其是法律知识的学习,认罪服法,积极接受司法所的训诫教育,努力改造,认真工作,把自己的小日子过红火,早日解除社区矫正,重新回归社区。第三部分,杨庄司法所所长最后强调了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提醒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按时报到,及时上报自己的思想动态,不酗酒,更加不能酒后驾车,这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家庭的负责。
通过本次活动,使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有了新的认识,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有效的防止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脱漏管现象,为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贡献了力量。(山东沂水县司法局杨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