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武琪)为了进一步发挥心理矫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效用,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坛山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首月严管结束后的7日内组织开展心理测试。
程某于9月12日入矫,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10月15日对程某进行心理测试。在测试现场,工作人员耐心地为程某讲解心理测试的重要性、心理测试的规则及要求等,消除程某的顾虑,引导其积极参与答题。
此次测试采用的是艾森克人格问卷,测试完毕后,系统自动生成测试量表,工作人员据此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心理状态,针对不同个体的性格特点和心理问题,出具评语,为进一步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等提供更具有科学依据,为其制订针对性的心理矫正方案。(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坛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