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丁学星 金美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的具体措施,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新型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作用的重要保障。为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更好的推进潮河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9月6日下午,山东五莲县潮河镇组织召开第三季度“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辖区村法律顾问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问政山东》视频,针对栏目暴露出的村法律顾问存在的问题,所长丁学星同志提出七点要求:一是针对视频中出现的问题,要求法律顾问们进行自查自纠,自我检讨,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错误;二是强化自身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以高标准、严要求来认真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尽心履职;三是充分利用八月十五、国庆假期等时间节点进村入户进行法律服务,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四是做好法治扶贫工作,加强对贫困群众的公证和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力度,让贫困群众能够充分享受到司法惠民政策;五是针对国庆假期,做好服务村庄社区矫正和重点帮教人员的走访工作,实时掌握辖区重点人员近期情况;六是针对近期开展的清理农村集体显失公平合同工作,一定要积极配合村两委干部工作,确保包联村庄工作高效率推进、高标准完成、高质量落实清理工作;七是加强五莲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充分利用村办公室、村超市、村卫生室等人员密集地进行推广,提高平台知晓率。
最后,丁学星同志指出:法律顾问在农村中承担着法制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律咨询员、案件代理人等多重身份,是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力力量。希望全体法律顾问们认真履行职责,通过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不断提高法治意识,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山东五莲县司法局潮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