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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莒镇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诵读《论语》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8月18日,山东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大家共同诵读《论语》经典名句,国学教育尚属首次,这是莒镇司法所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的一次新尝试。
 
  活动开始,莒镇司法所长段小龙带领社区服刑人员来到禹城实验小学北校区和禹城科技创新创业园,在两处广场孔子塑像前集体诵读《论语》经典名句,让其领略国学文化的魅力。句句箴言通俗易懂,言简意赅,博大精深,集中体现了“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 ”儒家思想精髓。大家兴致勃勃,齐声朗读,抑扬顿挫,相互传递着“仁者爱人、推己及人”的正能量,陶冶向善向美的道德情操,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实现心灵净化和自我升华、仿佛又回到学生时代。
 
  “孔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意思是说人如果立志于仁,就没有恶行了。我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是因为我从本心上没有树立‘仁’的思想理念,没有按照‘仁爱’的标准做人做事。”社区服刑人员徐某深有感触,认识颇深。
 
  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形式新颖,内涵丰富,莒镇段小龙所长通过领读、解读《论语》箴言,大家受益匪浅,一致表示,下一步一定要学以致用,树立“仁爱”观,洗心革面,重塑人生,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山东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