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吴立辉)为加强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出现脱管、漏管等问题,近日,山东淄博市高青县司法局常家司法所邀请了山东湖田监狱李警官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以“转观念、守法纪、勤沟通”为主题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李警官一是通过警示教育使社区服刑人员自觉转变观念,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以反面典型为例,将近期某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后被收监处理的案件进行了通报,警示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要牢固树立在刑意识,消除其侥幸心理,定期报告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表现。二是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从社区服刑的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等方面作了全面讲解,要求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必须遵守好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三是密切沟通联系,提高改造效果。希望社区服刑人员放下思想包袱,鼓励其多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沟通,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反馈。
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纪意识,为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山东淄博市高青县司法局常家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