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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山亭桑村司法所严把三关实现假释与社区矫正无缝对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维龙)为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监狱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管理工作,严防社区矫正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桑村司法所根据市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假释人员出监入矫无缝对接机制,严防假释人员漏管、延迟报到等现象。
 
  一是建立假释前社会调查评估机制,把好“入口关”。司法局在收到监狱委托函的十个工作日内,指定罪犯居住地乡镇(街道)司法所对假释罪犯矫正环境进行调查评估,就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犯罪前一贯表现、犯罪后果和影响、村(居)委会和被害人意见及司法所评估意见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寄送拟对该罪犯提请假释的监狱。
 
  二是完善社区矫正人员接收制度,把好 “衔接关”。加强与监狱的协调沟通,在假释人员入矫时,现场办理各项手续,对符合“法律文书齐全、社区矫正人员在位”条件的罪犯核查其假释罪犯资料、查验各类法律文书,经查无误后予以接收,纳入社区矫正;对不符合接收条件的,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进一步确认信息。
 
  三是坚持严格的教育管理制度,把好“管理关”。对纳入社区矫正的假释人员,建立矫正档案,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入矫假释人员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每月到司法所进行一次书面汇报,并随机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及谈心活动,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组织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筑牢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悔罪意识,有效地杜绝了假释人员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桑村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