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崔维彦)为全面推进中楼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培育人民调解优质品牌,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中楼镇社会和谐稳定,山东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中楼司法所积极打造品牌调解室,成立了李顺春人民调解室。
李顺春,日照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山东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中楼司法所所长,中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在基层工作二十余年。自任职以来,李顺春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甩开膀子、担当如铁、扑下身子、真情为民,于平凡中、于细微处,为百姓做好“小事情”,解决“小问题”;调处“小矛盾”,化解“小纠纷”,助推社会“大和谐”。结合中楼镇经济蓬勃发展,商户众多,经济矛盾突出的特点,以此为契机,上下协调,于2018年1月16日成立了中楼镇商会调委会,积极吸引日照市九三学社中的专业律师,为中楼镇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自2017年以来,李顺春同志共参与和指导调处各类民事纠纷300余起,调解成功率92%以上,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得到全镇广大群众的信任和赞扬。
个人品牌调解室既是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民调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举措。成立李顺春人民调解室,就是为了充分发挥其高尚的道德品质、扎实的调解功底、较高的个人威望、亲和的个人魅力等优势,使调解工作融入到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以热心、耐心、爱心、公心,依法、依理、公平、公正地调处每一件矛盾纠纷,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为中楼镇的和谐稳定奠定基础。(山东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中楼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