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红芬)近日,山东沂水县沂城街道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全力做好街道治安稳定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该街道研究制定了系列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专项斗争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信息研判机制。要建立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分析研判制度,在容易滋生黑恶霸痞势力犯罪的重点领域进行滚动排查。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党工委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对新形势下黑恶霸痞犯罪特点规律认真总结,形成制度。
强化舆论宣传,拓宽线索收集。该街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造成扫黑除恶的浩大声势。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条幅200余幅,发放宣传明白纸30000余份,村村响大喇叭集中宣传360余次,对11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和省、市、县举报信箱、电话、邮箱进行讲解宣传。发动网格员作用,全面排查网格内“黑恶霸痞”势力,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格。
发挥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该街道95个社区(村居)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以往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问题;司法部门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宣传部门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的坚强决心和打击成效,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纪检部门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斗争紧密结合,以查办基层腐败案件推动扫黑除恶开展;执法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扫黑办及时汇总各有关部门信息,会同公安机关予以查实打击,将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督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该街道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平安建设先进的重要依据。对因重视程度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的,实行全年考核一票否决制。对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山东沂水县沂城街道社会稳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