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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县“普法+矫正” 教育劳动和普法宣传在融合中双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讯(潘广霞):当“3.15”遇上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劳动,该怎么办?双堠司法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马上到来之际,双堠司法所利用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报到的有利时机,将服刑人员的教育劳动与“3.15”宣传活动相结合,上演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服刑人员送法进集市活动。3.13日上午,双堠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和信访办,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双堠镇集市上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向广大群众宣传消费维权等法律知识,取得了服刑人员接受教育劳动和普法宣传的双赢效果。

  活动中,我们分成两个小队,一队借助于站点,摆上宣传资料,分发给来往的行人,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诉求,针对性地送上他们需要的法律知识。另一队拿着资料走上集市,来到摊位上、行人中间和店铺里,向他们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并穿插讲解了有关防诈骗、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他们日常可能用得到的知识。当天我们共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宣传页和防诈骗小知识等彩页以及宪法和人民调解手册等共计一千余份,讲解法律知识上百次,有效地保证了宣传效果。

  这次我们不仅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其中,也在制作标语的基础上,又制作了绶带,上边打上“双堠镇普法志愿者”字样,给每一名参加活动的人员佩戴上,作为我们普法宣传者们共同的标识,也使社区服刑人员普法志愿者的身份感增强,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

  这种相结合的方式弥补了宣传人员少的问题,更多的人投入到活动中,能够有效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而且服刑人员利用对宣传地点和情况的熟悉能够想出独特的宣传思路,这对宣传的效果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此外,平时上上课、打扫打扫卫生等教育劳动方式即使内容在不断更新但对社区服刑人员而言已经司空见惯,失去了吸引力。让他们参与到普法宣传活动中的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激发他们劳动的兴趣,更能增加他们的自豪感,在宣传和讲解法律的同时自身也能收获很多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积极改造自身、直面生活的勇气。

  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劳动如何组织一直考验着司法行政工作者的智慧,普法宣传活动的效果更是检验普法工作开展好坏的标准,将二者巧妙结合,既减少了工作量,又达到了教育劳动和普法宣传的双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