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2月4日上午,山东茌平团县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40多个单位在和谐广场集中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贾林,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韩冰参加活动。各乡镇(街道)同时在驻地举行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这次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共建法治茌平”。在宣传活动现场,参加活动的40多个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悬挂宣传标语、播放音频资料、设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党的十九大学习材料、宪法知识、《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宣传资料,并对前来咨询问题的群众进行法律解答,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5000多份,摆放展板45块,解答群众咨询600多人次。同时,在和谐广场、计生广场、京都广场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宪法》知识宣传片。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5个国家宪法日,是宪法修正案通过后的第1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至8日,是首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首个法治宣传教育月。茌平县对搞好为这次宣传活动高度重视,根据县领导指示要求,召开了全县“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工作会议”。茌平县主题宣传活动将持续到12月底,开展领导干部宪法知识讲座、以案释法、宪法进公共场所、公交普法、宪法宣誓仪式、走进法治公园、年度普法考试、赶法律大集等多种形式的系列宣传活动。 (山东茌平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