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胡顺胜)为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惠民活动,巩固提升村法律援助联络点规范化建设成果,发挥法律援助联络员贴近基层、服务基层的作用,构建城乡均等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法律专业素质和业务实践水平。近日,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举办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会议,庄坞镇全体法律援助联络员参与了业务知识培训活动。
培训中,司法所徐所长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做简要介绍,并对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联系和区别做讲解。徐所长从法律援助三个方面做精彩讲解。一是法律援助站点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是贯彻中央指示精神的要求,是法律援助便民、利民重要举措,是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必然要求。二是法律援助的发展史。中央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政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此项民心工程做大做强,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开展基层法律援助站点工作必须掌握问题,并对法律援助对象、法律援助范围、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的程序规定等方面展开详细论述,使法律援助联络员真正懂得法律援助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法律援助联络员的职责,充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会后,参会联络员纷纷表示对于法律援助工作有了全面性的了解,进一步提高了业务能力,更好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应援尽援工作在基层的健康有序开展,为我镇法律援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