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朝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新形势下完善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自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山东临沭县司法局店头司法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为农村清产核资工作规范开展保驾护航。
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车、村村响等多渠道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村民依法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主动参与、积极支持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指导村居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清理不良资产。针对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的集体资产无偿占用和使用问题,该所指导相关村居从告知文书起草、催收文书的送达、资产收回及交接手续的办理以及诉诸法律追讨等各环节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在法律框架内完成不良资产的追缴工作。
指导村居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清理不规范经济合同。指导村居对现仍在履行的经济合同进行认真审核,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形式、合同内容以及合同签订程序等几个方面进行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审查,对不规范、不合理的合同指导村居和合同当事人进行修改和调整,对手续不完备、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的合同完善相关手续和内容,对到期又没有签订新合同的坚决予以收回。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组织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深入辖区行政村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期间的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化解遇到的矛盾纠纷,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进行。自村居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启动以来,店头司法所先后成功调处了20余起集体资产承包合同争议引发的矛盾纠纷。(山东临沭县司法局店头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