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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法律灯塔”照亮社区矫正人员“新航道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孔祥阁)一直以来,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榴园司法所都将社区矫正对象列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为了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降低他们重新犯罪的机率,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榴园司法所在工作中注重采用“阶段式普法”方式,持续地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入矫时强制学。通过入矫前谈话、入矫宣告等方式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特别是两部两院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制灌输给矫正对象,并以矫正对象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具体事例给矫正对象以强烈警示,保证其牢记在心。
 
  二是矫正期督促学。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主动学习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榴园司法所按规定每月开展集中法律教育活动,定期邀请区社区矫正管理局领导为社区矫正对象授课,播放专题片,并适时组织他们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巩固学法效果。
 
  三是解矫时勉励学。对顺利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各司法所以勉励为主,与其开展解矫谈话,并向其着重说明学习法律的重要性,告诫他们不能因为已经解矫就麻痹大意,而应更加遵守法律来保障自己在接下来的人生道路上一帆风顺。(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