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史凯利)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司法厅印发的《山东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鲁司〔2016〕60号,保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公证法律服务,山东单县公证处双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一、扩大宣传覆盖面。一是致力于让更多群众了解公证便民政策,单县公证处组织公证员积极开展业务宣传活动,以“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为契机,携带便民宣传手册走进村居街道,深入田间地头;二是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组织公证员到人流密集处设立现场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向往来群众详细解读公证业务法律援助政策;三是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新闻网站等媒体推送公证业务信息,让便民利民惠民的援助好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二、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为实现质效并提,单县公证处不断优化业务流程,与县法律援助中心实现公证援助业务“受理+审批”无缝对接,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各服务窗口均能做到优先服务、即时办理。同时单县公证处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全面梳理群众需求,将小额遗产继承、委托公证等业务事项也纳入援助范围,为大批群众解决了现实困难。
2018年以来,单县公证处已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50余件,共减免公证费用8万余元。(山东单县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