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红蕾)为了贯彻落实《山东省扫黑除恶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山东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谈话并签订承诺书。
教育谈话主要是询问经过警示教育大会是否已经知道扫黑除恶打击的重点内容,是否有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以及积极向司法所提供周围黑恶势力的有关线索。
针对扫黑除恶的打击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认真阅读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的内容,并签字确认,保证不参与扫黑除恶范围内涉及的任何黑恶势力。(山东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