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继国 刘志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部署,近日,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城头司法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全力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
一是积极动员,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充分利用舆论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除了在各村居、主要路口等醒目位置喷绘墙体、悬挂宣传横幅外,司法所还联合公安、检查室、综治积极开展入户宣传,发放了扫黑除恶宣传单,现场向群众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据统计,共制作“扫黑除恶”悬挂横幅20条,喷绘墙体标语45幅,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单1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主动作为,大力开展全覆盖走访排查。为确保此次摸底排查不落死角、真正做到全覆盖摸底排查走访,在村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对村两委干部再次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教育,通过谈心教育的方式引导他们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鼓励检举揭发,全方位了解本村治安、黑恶势力等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全镇范围内对黑恶势力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目前,全镇21个村居全部建立扫黑除恶工作台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登记造册,按类划分整理,限期化解,确保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常抓不懈,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对最近三年来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集中梳理,重点关注涉及“行凶作恶、暴力催债、涉黄涉毒、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针对再管服刑人员,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发放扫黑除恶教育宣传资料,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讲座等形式,警示社区服刑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教育、监督和管理,规范言行举止,坚决不涉黑涉恶。目前已排查172余人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4次,在管所有矫正人员全部签订自律承诺书。
四是部门联动,促进信息互通共享。主动和派出所、法庭、检察室、综治办等部门对接联动,在日常工作及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大整治活动过程中,凡是发现有相关涉及黑恶势力的情况或线索,及时向公安等部门共享信息。同时,在醒目位置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箱,并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对身边的黑恶势力进行检举揭发,动员群众举报涉黑、涉霸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