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华波 丁玉奇)为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高泽司法所通过规范开展“四项教育”,进一步强化措施、提升质量,有力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使广大社区服刑人员以积极的心态更好地融入社会,有效促进了和谐稳定。
日常教育,规范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行为上强化服刑人员的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认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和教育学习,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德意识。充分利用矫正责任人的作用,建立司法所、村庄、家属三级监管。
分类教育,探索规律。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特点,依据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因人而宜分类矫正。
个别教育,提高质量。对部分存在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掌控和了解,并制定相应的个性化教育计划,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纠正矫正人员的不良心理,力争早日帮助他们回归社会。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年过70,身体不太好,司法所依据他的实际情况,加大对其教育学习力度,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亲情教育,解决困难。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尊重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需求和利益保障,充分运用感化手段调动矫正人员自觉改造的积极性。配合法治扶贫工作,认真排查社区服刑人员中的贫困户,积极走访、了解情况,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协助解决困难,使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和温暖,进而激发改造的自觉性,为顺利回归社会奠定基础。社区服刑人员何某,家庭困难,被村上报为贫困户,司法所对其进行了精准送法、法治扶贫,给予协助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截至目前,高泽司法所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0人,现在矫10人,无一人脱管漏管、重新犯罪。(五莲县司法局高泽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