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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单县高老家司法所开展“珍惜自由、远离犯罪”教育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吴越)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相对应的,一种在社区服刑的非监禁刑执行方式。相比监狱服刑,在社区服刑的监管环境相对轻松,以便于服刑人员照顾家庭、融入社会等等,但总有些社区服刑人员存在侥幸和麻痹心理,在社区矫正管理中以身试法。为了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山东单县司法局高老家司法所于8月28日,开展了“珍惜自由、远离犯罪”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
 
  在会上,田所长通报了两起警示案例:王某静,因犯盗窃罪罪被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在社区服刑之初,就屡次违反管理规定,后又因盗窃被单县公安局给予治安拘留,被提请撤销缓刑;孟某,因存在侥幸心理,利用两次报道学习空余时间,私自外出,司法所在手机定位信息核查时发现其外出轨迹,向公安机关提请了治安管理处罚,孟某被单县公安局给予治安拘留处罚。田所长要求大家要引以为戒,端正矫正态度,提升法治观念和服刑意识。并对社区服刑人员在遵规守纪方面进行教育和要求,重点强调赌博、嫖娼、吸毒、盗窃、寻隙滋事这些风险点,端正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恶习,提高服刑人员的改造质量。并再次强调对违反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现象“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从严从快处理。
 
  会后,各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要吸取教训,杜绝侥幸心理,珍惜当前宽松的改造环境,珍惜自由,感恩社区,远离黄赌毒,远离犯罪。(山东单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