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元瑞红)如今,公证日益走进寻常百姓生活,然而,在申请公证的过程中,有人却丢掉了“诚信”,在相关证明上动起了“手脚”。近日,山东文登公证处受理了一起试图造假骗取公证的案件。
周一上午刚上班,当事人夏某声称在外地工作,特意请假回来办理父亲遗产的继承公证,希望尽快出具公证书,公证员热情地受理了业务。公证员对其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进行一一审核,夏某称自幼随父母到外地生活,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因不了解其家庭情况而无法出具亲属关系证明,遂带来了外地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公证员要求当事人及其兄弟出具单位人事档案表,随即夏某出具了其人事档案表的图片,细心的公证员发现了表中闪烁的光标依稀可见,人事档案表有篡改的嫌疑。公证员凭着职业的敏感性,单独询问了夏某的母亲,老人说出了自己的长子多年前去世,孙子已随儿媳改嫁的事实。夏某执意要求马上办理公证,并且很不冷静。对此,公证员向其说明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证的法律后果,夏某当场承认错误。因为哥哥去世后嫂子和侄子杳无音讯,而其又急需办理继承
公证 ,所以才想到开具虚假证明材料隐瞒继承人这一方法。公证员随即警告当事人:隐瞒继承人办理公证,公证员会报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届时,当事人将有诈骗的嫌疑。听完公证员义正言辞的话,当事人迅速离开了公证处。
近年来,受利益的驱使,通过造假骗取公证书的行为时有发生。公证员提醒大家:按公证法的规定,公证申请人要遵守道德和法律,诚实守信,若故意隐瞒案件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公证处有权拒绝公证申请,并将其信息纳入到公证系统的黑名单,日后当事人只要到公证处办理业务,系统都将显示其失信的历史,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文登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