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董洁)2018年6月4日,山东日照市司法局岚山头司法所“船老大”调解室充分发挥调解职能,成功化解一起渔船民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过调查了解得知:胡某于2018年1月受雇于仲某的渔船。2018年4月份,胡某在渔船上从事渔业捕捞工作时,被作业渔网割伤手腕,后胡某自行前往医院进行治疗,胡某一直打电话给仲某,要求其前来医院支付治疗费以及商量赔偿款的问题,但仲某一直在电话中说愿意赔偿,但就赔偿数额敷衍了事。其后近2个多月,双方对赔偿金额一直协商未果。
为便于双方矛盾化解,调解员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法,让双方当事人当面说出自己理想的赔偿金额,以及支持自己诉求的理由。调解员通过从情、法两个方面对双方的诉求进行剖析,以及双方当事人的面对面的交流,仲某对自己以前的做法表示愧疚,胡某接受了仲某对此前态度和行为的道歉,并主动的把赔偿金的金额进行了降低。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确定了赔偿金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同时仲某提出胡某的以前及以后的治疗费用自己一力承担,绝不会拖延不支付。调解员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纠纷矛盾点的准备把握以及选择正确的调解方法,成功化解了一起渔船民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岚山头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