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赵琳 杨洪健)身着僧衣、脚踩僧鞋,可这位“僧者”竟是有心人为招摇撞骗而假冒的。5月31日,山东宁津县公安局处罚一假冒僧人招摇撞骗的男子。
5月30日,宁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城区有一名僧人沿街索要钱财。民警立即赶赴该僧人处,经过调查,这名僧人竟是个“假和尚”。
该男子李某,现年68岁,因听说扮演僧人化缘“来钱”很快,花50元钱买了一本假的皈依证,又购置了僧衣僧鞋,开始了自己“假和尚”的“化缘路”,来到宁津短短一天,已有几百元收入。
因李某年龄较大,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其皈依证、僧衣僧鞋等物品。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中国佛教协会规定,严禁僧者在信徒中索捐化缘。如您遇到以开光修庙等名义向您索要钱物的僧人,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山东宁津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