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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司法所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中落实“枫桥经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何涛)5月10日至11日,司法部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会议上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前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调解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谱写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篇章。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兰陵司法所紧跟时代步伐,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贯彻落实“枫桥经验”。
 
  一、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延伸。傅政华指出,“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和职责所在。要坚持调防结合,落实属地原则,做到应调尽调,依法及时就地妥善化解纠纷。兰陵司法所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室为依托,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延伸,实现调解工作全覆盖。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情形,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不失时机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二、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傅政华强调,要抓好《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兰陵司法所切实把好调解人员选配关,通过村级组织积极配合,各村均配齐基层人民调解员。同时,加大培训力度,通过案例分析、组织理论考核、会议汇报、规范文书制作格式等方式,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我所正努力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探索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形式。
 
  三、以大数据为平台,创新调解新模式。傅政华强调,人民调解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要拓展内涵,创新载体,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兰陵司法所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积极运用新手段、新方法、新载体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与县人民调解中心联合创办“百姓调解”栏目,真正实现了“互联网+人民调解”的新模式。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兰陵司法所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作为当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使“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绽放出新光彩。(兰陵县司法局兰陵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