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崔秋芬 赵琳)近日,山东宁津县杜集镇刘某和其妻子杜某因盗窃村内公用垃圾桶,被宁津县公安局治安处罚。
4月27日,山东宁津县公安局杜集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村村支书报案称,村内中心街一新放置的绿色铁质垃圾桶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查看案发区域附近的天网监控,民警发现盗窃嫌疑人为该村村民刘某及其妻子杜某。
随后,民警立即赶往二人家中,在其院内发现了被盗的公用垃圾桶。经讯问,刘某、杜某对盗窃垃圾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为改善村民们的居住环境,近期,杜集镇政府集中在辖区各村庄放置公用垃圾桶。谁知,刘某杜某夫妇对公用设施产生据为己有的想法。4月26日晚,刘某外出返家时发现村中心街新放置一铁质垃圾桶,当晚10点,刘某和妻子杜某骑电动三轮车趁夜色将垃圾桶运回家中,意图盛放家中私有物品。
5月3日,宁津县公安局对刘某作出治安拘留3日、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对杜某作出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
在此,警方呼吁广大群众,要爱护公共设施,共建整洁家园。(山东宁津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