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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个人财产遭查封申诉9年 大连商人提起12.7亿国家赔偿被驳

浏览: 来源:北京时间

(北京时间记者 杨凤临 报道)大连商人王庆玉的公司欠小股东8000万余元被起诉,大连中院却将其公司10余亿元资产查封、扣押、冻结,造成公司无法正常经营。随后,王庆玉就公司资产被超额查封等问题向大连中院提起12.7亿元的国家赔偿。4月24日,北京时间记者从大连中院获悉,该院一审驳回了王庆玉的国家赔偿申请。

大连中院一审驳回了王庆玉的国家赔偿申请。

今年1月,北京时间曾对大连商人王庆玉申请国家赔偿一案进行报道。王庆玉曾是大连市人大代表,是大连玉璘海洋珍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创始人。

2007年12月,姜迅与王振国成立一家名为大连金海扬帆公司的投资公司,约定向准备上市的玉璘公司增资4000万元,占股6.667%。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如果2009年12月30日前,玉璘公司未能上市挂牌交易,王庆玉需回购该股份,即向金海扬帆公司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但由于2008年金融危机,玉璘公司暂停上市。

“企业想在深圳中小板上市时,时任普兰店市长的姜周私下找我,表示政府支持上市,但条件是让其弟姜迅与商人王振国入股”。王庆玉告诉记者。

2009年1月,金海扬帆公司以玉璘公司无法按期上市为由,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4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及利息。

2009年,大连中院针对姜迅等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作出4份民事裁定书。王庆玉表示,根据这四份民事裁定书,法院本应该查封他及公司8620万元资产,但却查封了玉璘公司、塞里岛公司和王庆玉个人的全部资产。

据了解,因认为三名官员利用权力干预或影响商业经营等造成公司10几亿资产被查封,此后,商人王庆玉持续实名举报大连市市长原助理姜周;大连市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蔡有彬;以及大连市中院原院长李威。后来,这三名“问题官员”相继落马。

王庆玉拿着该案的证据材料和控告书等。(王庆玉供图)

记者从王庆玉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了解到,大连中院查封的资产除7180万元股权之外还包括玉璘公司所有的海域、土地、房屋、船只以及海产品。总共价值超过10余亿元。

此外,王庆玉还表示,大连中院未依法对查封物评估导致评估价值过低。国家赔偿申请书中表示,玉璘公司价值2.0854亿元的海域使用权被以4224万元价格拍卖,9.9019亿元的土地和房屋被以2.0357亿元的价格拍卖。

2018年1月16日,王庆玉向大连中院提起12.7亿元的国家赔偿,包括玉璘公司所拥有的海域使用权市场价与拍卖差价1.66亿元,公司房屋、土地市场价与拍卖差价7.86亿元,灭失的海底存货价值3.1亿元,冷库海产品等686万元。

4月24日,大连中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对王庆玉国家赔偿申请的决定。大连中院在决定中称,目前玉璘公司、塞里岛公司仍处于存续状态,王庆玉不是玉璘公司和塞里岛公司的权利承受人,为此,其不能代表玉璘公司、塞里岛公司申请国家赔偿;且该案所涉执行案件执行程序尚未终结,不符合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法定申请条件。

对此,王庆玉的代理律师庞理鹏表示,会向辽宁高院申请重新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庞理鹏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包括了股东要求公司申请赔偿时,公司不申请的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这是公司法中的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司法实践中,也有和王庆玉一样,以股东身份提起国家赔偿得到支持的案例。”

 

对于执行是否终结的问题,庞理鹏说,王庆玉案执行程序历经9年,涉及多个案件,目前基本上已经执行终结,只剩下四块海域在大连仲裁委认定为虚假仲裁的情况下,大连中院中止拍卖。

“在国家赔偿程序上,对于执行终结的审查,应当进行全面的审查,部分案件终结的,至少应当就终结的部分进行审查,现在执行时间超过9年的案件很多,如果必须等待法院全部执行终结的文书,对权利人行使权利极为不利,实际上是剥夺了权利人的权利。”庞理鹏说。https://item.btime.com/3066b58ffs99dsr89usedmq82h4&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