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何涛)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 55年来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使其功能效果不断拓展,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兰陵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在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中赢得群众的信任,打牢社会维稳的民心基础。
2018年元月以来兰陵司法所在县司法局正确领导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一般性矛盾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通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来提高工作水平,真正为群众化解矛盾。兰陵司法所努力向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变工作方式:一是基本理念转变,从以维护社会基本稳定为重点向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中心的理念转变;二是基本手段转变,从以人防、物防、技防为主的“三防”到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的基层矛盾预防体系转变;三是基本方式转变,从传统方式向传统方式加智慧调处转变;四是基本目标转变,从“小治安”到“大平安”转变。
在此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兰陵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领域,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劳动用工、医患纠纷等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民转刑”命案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经济债务纠纷等风险隐患展开集中排查调处,实现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历久弥新的“枫桥经验”,核心要义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重心就是预防,是以新理念、新方式、新办法化解层出不穷的新型矛盾纠纷。我们将继续总结典型案例、成功做法,从中寻求规律,把“枫桥经验”本地化落到实处。(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兰陵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