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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松林司法所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笑军)为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化法治观念,真正的做到“尊宪法、学宪法、守宪法、用宪法”,2018年3月30日,山东临清市司法局松林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在司法所开展集中学习《宪法》暨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向社区服刑人员解读了《宪法修正案》的原则、标准等,还进行修正前后内容的对比,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既有对一系列重大制度的安排,也有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也关乎每个你我他的工作生活。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宪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社区服刑人员仔细聆听并认真做了笔记。随后,司法所所长向社区服刑人员解读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内容,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警示社区服刑人员要远离黑恶势力、共同“扫黑除恶”;同时还提出了一些常见的涉黑恶势力犯罪行为,例如:“村霸”“乡霸”和宗族恶势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还有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等黑恶势力。最后,工作人员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把维护宪法权威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自觉提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和践行能力,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合理用法的合格公民。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活动,使社区服刑人员认识到了宪法的权威,进一步意识到自身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他人造成的危害,有效提升了其法律意识,充分调动了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提高其社会责任意识,同时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松林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