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鸿儒 李可鑫)为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质量,增强其受监管教育的自觉性,山东临清司法局刘垓子司法所结合心理教育、个性化谈话、义务劳动等多种形式,为矫正人员上好“入矫第一课”。
首先,借助乡镇心理咨询室,通过“打开心墙”访谈形式,了解矫正人员心理状况,引导帮助矫正人员摆正态度、调节情绪、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其次,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矫正人员一对一谈话,告知其在矫正期限内应遵守的矫正规定,了解其工作、生活状况。最后,组织新入矫人员参加义务劳动,让矫正人员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同时获得快乐,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
“入矫第一课”不仅在法律层面上提高了矫正人员的守法意识,还从心理层面上进行了疏导预防,有利于矫正人员服从监管、顺利回归社会。(山东临清司法局刘垓子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