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梁磊)为迅速落实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精神, 3月19日下午,山东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高兴司法所组织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三月份工作例会,安排部署当前重点工作,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同环同志到会指导。
司法所副所长梁磊就落实会议精神做了具体安排,要求本周内完成三项任务。一是法律顾问要分别到村居张贴微信公众号,便于村民加“微信好友”,将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尽快完善到位,发挥作用。实现与司法行政工作室“两覆盖”。 二是要做到“法律顾问的一天”图片展和受理案件卷宗率先完成。要从法治讲座、与村干部议事、走访群众、接受咨询等角度,生动反映出“法律顾问的一天”活动内容和个人风采。三是要按时完成法律服务工作日志的信息录入,迎接三月份的考核。
在听取了五位法律顾问逐一发言后,张同环同志指出,高兴司法所落实全区会议精神行动迅速,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分解到位。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将“四项提升细则”落到实处。其中,例会制度则是最基础的一环,虽然是个老办法,但是能解决新问题。谁用的好,谁就会有“举重若轻”之感;谁懒得用,谁就会有“举轻若重”之困。二是要乘势而上。高兴镇司法行政工作室已经全覆盖,要借着这股东风继续扩大工作成果,一鼓作气谱新篇,一诺千金树形象,一以贯之得民心。三是心里要有谱气,推进要有底气,工作要有朝气。要善于发挥顾问团队优势,在日常入村服务中寻找结合点,创新法律知识宣传形式,打开“一事多效”的工作局面。
座谈会结束后,与会人员分别到潘家洼、安家湖、汪家庄子等村,现场查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人民调解室等场所,并与村干部进行了座谈交流,希望各方共同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这篇大文章,将这项民生工程真正送到百姓的心坎里。(山东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高兴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