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李同信 宋卫柠)2018年3月16日,山东淄博市博山区博山镇村级规范管理培训班在博山镇金晶学校会议室举行,37个村两委成员、村务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财务报账员共计100余人参加。受博山司法所邀请,山东颜山律师事务所孔祥志律师、张立荣律师前来为培训班授课。
孔祥志律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入手,讲解与村集体管理相关的法律条文,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总则、组成与职责、村民会议及民主监督等内容。孔律师的讲解条理清晰,与案例相结合,风趣幽默,赢得一阵阵掌声。
张立荣律师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从正文解读、典型案例等方面深入分析,并结合实际合同签订,就总则、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承包、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及附则进行了细致生动的讲解,有效补齐了村干部土地承包等方面知识的短板,听课人员受益匪浅。
另外,博山镇农村财务代管中心主任薛玮对村级干部财务管理等内容进行现场培训,强调村级财务如何规范管理及日常工作中财务注意事项,并按照党的八项规定作出财务管理要求。
培训后,各村干部交流学习体会,并积极向授课律师请教。大家表示,此次专题业务培训及时、有效,通过培训对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新变化新趋势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更加有助于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本领,为下一步全镇村级工作顺利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山东淄博市博山区司法局博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