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范成业 孙岩)近日,山东青岛市崂山区石老人社区矫正人员陆某的亲属将一面写着“一心为民不改初心,公正执法和谐文明”的锦旗送到了金家岭司法所,对司法所的严格执法和“因人施教,动态管理”人性化帮扶关怀表示衷心感谢。
据悉,陆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2018年1月3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假释,1月31日到金家岭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矫正工作人员通过与陆某谈心,感到其情绪低落、心里焦虑、思想压力很大,经分析认为这是由于陆某入狱时间较长与社会脱节,虽现予以假释但自卑心理严重,并且本人无业,家中还有老母亲需要照顾等原因导致。针对这些情况工作人员专门为其制定了心理疏导方案,并与区司法局矫正科进一步深入研讨,商定帮教机制,共同对其实施人性化管理和帮教。
因人施教,个性化帮教。社矫工作人员每周及时详细地了解、掌握陆某的家庭、生活、居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纠正偏差,修正方案,制订措施,因势利导。为了解陆某的社会改造进展情况和矫正工作效果,司法所从健全走访工作机制抓起,成立考察小组,与所在社区和矫正小组成员密切联系对他进行亲情帮教。走访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面对面谈话的形式,全面考察其工作、生活、遵纪守法及思想动态情况,并建立了走访档案。
动态管理,人性化关怀。司法所除定期组织教育学习和社区劳动,集中辅导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和公益活动外,还赠与一些励志书籍,经常为其讲述励志故事和励志名人名言,通过学习使陆某增强了法治观念,提高了明辨是非的能力。真诚的帮教有效地鼓励了陆某服从教育和改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陆某与社会的“沟通”也和谐顺畅很多。此外,司法所还积极协调街道人社部门,为陆某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增强其社会适应力,帮助其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其母亲及妻子看到陆某的转变十分欣慰,专程定制了锦旗送到司法所。
对于陆某的帮教只是金家岭司法所管理众多社区矫正人员的一个缩影, 该司法所一直在探索尝试严格执法与人性关怀相结合、制度规范与真诚感化相结合、因人施教动态管理的个性化帮教模式,从而取得良好的帮教效果,让他们重获新生,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收到良好效果。(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