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姜振东 王振)为了保证全国“两会”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山东兰陵县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司法所在加强特殊重点人群管理的同时,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外出请假也采取了更为严密的措施。
严格请假审批手续。社区矫正人员在外出前,必须到司法所办理相关手续。在征得司法所和县司法局同意的情况下方能外出。如未经同意随意外出,则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明确外出目的和地点。社区矫正人员在外出前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和地点,地点应具体到县区。如确实不清楚,可以由目的地相关人员提供证明。
遵守外出地制度法规。社区矫正人员外出时,在时刻谨记社区矫正相关制度的同时,要严格遵守外出地的相关制度法规。(兰陵县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