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庄乾山 金文杰)2018年2月26日,山东莒县司法局夏庄司法所对辖区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办理了解矫手续。社区矫正对象赵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管制两年。现矫正期满,经过评估、审核,依法按期解除社区矫正,并为其举行了解除矫正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上,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自己的社区矫正《期满总结》和《解矫誓词》,并表示回归社会后一定重新做人,开始新的生活,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以此来得到他人的尊重,回报社会给予的帮助;村委干部和矫正人员家属分别做表态发言,表示定要做好帮教工作,防治其重新犯罪;夏庄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和《期满鉴定》,告知矫正对象已经解除矫正,并对其进行了教育和鼓励,希望其解矫后认真吸取经验教训,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己,做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同时,庄乾山所长也对参加宣告仪式的村委干部、家属、解矫对象,提了几点要求,要求村委做好普法宣传,提高村民的知法、守法、用法、信法意识,为保一方稳定发挥作用;家属在理解鼓励的同时,也要不时的敲敲警钟,使其严守法律红线;解矫人员更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要把矫正期间所学所知应用到社会生活中,时刻想着为社会做点贡献。
通过严把“解矫关”、严肃解矫程序。使社区服刑人员切实感受到社会对其的关爱和重视,使他们在解矫后能振作精神去迎接新生活的开始,做到了为家庭添一份幸福安宁,为社会增一份和谐稳定。(山东莒县司法局夏庄司法所)